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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作者:马占军  发布时间:2014-03-13 13:54:02 打印 字号: | |
  3月12日,化隆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有关会议精神,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少武作动员讲话,县人大副主任、县委第二督导组组长韩福财出席动员大会并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要求。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淼主持,县委第二督导组成员陈晓军、郭林海及本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宪香首先宣读本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韩成龙宣读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的通知。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少武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在督导组的指导下,要贯通起来、衔接起来,坚持整体安排、统筹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和宣传引导,全面完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找准找实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加快推进新化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人大主任、县委第二督导组组长韩福财对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我院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会议结束后,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督导组还对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责任编辑:马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