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新旧体制的转换、道德意识的危机、个体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化等等因素,使国家工作人员在生存方式的选择、个体观念的演变等方面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心理和心灵考验,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以手中的权利作筹码,坠入了职务犯罪的泥潭。为正确认识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发展态势,我们对2011年—2013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作一个轮廓式的描述,就腐败的特点、危害及预防对策等进行汇报。
一、 基本情况
2011至2013年,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13件,其中贪污案7件,受贿案4件,玩忽职守案2件。
二、 案件的只要特点
1、从涉嫌罪名来看,贪污贿赂、玩忽职守仍然占据职务犯罪的主导地位。查办的13起职务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占到85%,渎职侵权类案件仅占15%。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类罪名有12个,3年来涉及的罪名仅有2个;渎职侵权类罪名将近40个,3年里涉及的罪名仅有1个。由此可见,审理查办职务犯罪新领域案件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2、从涉案嫌疑人方面来看,被告人年纪、学历、政治面貌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审理的这13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共计18人), 从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来看,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1人,35-50岁之间的有12人,50岁以上的有5人。由此可见,涉案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从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有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5人,文盲有4人。从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来看,中共党员有11人,预备党员有1人,群众有6人。由此可见,涉案人员文化程度呈多阶层趋势,政治面貌较高。
4、从涉案人员的职级来看,具有一定管理权的中层干部发案不在少数,并且我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中农村干部较多,如村长、村支书等。
三、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一)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二)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三)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针对今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对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及危害的分析,我们认为,当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应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于惩处,树好“打击”这面旗帜。社会发展中犯罪的现状决定了我们的斗争策略和应对措施。从近3年查办的职务犯罪的情况看,当前职务犯罪尚处于高发阶段,只有对“已然”的职务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打消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才能促进职务犯罪人和那些具有职务犯罪倾向的人认识到“法不可违,罪不可犯”。
(二)立足于管理机制,堵塞“制度不健全”这个漏洞;在作好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要针对发案单位所存在的问题作好“堵漏”工作,杜绝“跑、冒、滴、露”现象的发生,保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有效,既防止出现相互交叉的互容现象,又要防止出现彼此缺乏必然联系的“断条”现象,使规章制度形成连接有序的链条,不给职务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立足于预防职能,搭建好“超前防范”这个平台;一是强化办案人员个案预防意识,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深化行业系统预防,推进社会化大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