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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
作者:化隆法院  发布时间:2014-09-03 11:15:57 打印 字号: |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

        为了方便您进行或准备诉讼,现将我院各业务庭工作职责分工介绍如下: 1、立案庭:依法审查、受理、排期、登记各类立案并移送;接待办理各类申诉、复查和信访;开展司法救助;对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和审限跟踪。 2、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纠纷及农村其他土地纠纷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其他民事案件;审判上述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及其人民法庭工作。 3、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各类合同纠纷及企业破产等案件。 4、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及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工作。 5、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审判各类行政案件,办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 6、审判监督庭: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7、执行局(庭):执行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等本院生效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马仁昆